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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铁人”队伍

——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
2000-02-2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计亚男 本报通讯员 马 达 我有话说

今年2月2日,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“人民满意检察院”。获得这样的殊荣,来之不易。

铁的队伍

让胡路区检察院建院二十年来,始终坚持用铁人精神、大庆精神教育人、培养人,首先是注重抓好班子建设。

1996年7月至10月,在“反贪百日”会战之中,检察长岳忠宪抱病坚持工作,一连多天亲临第一线,在“三伏”炎热的天气里,险些晕倒,但还是执意不肯上医院,同志们亲切地称他为“岳大干”。

政工科长陈永金,在病危老母的病榻前,一边护理老人,一边伏案写材料;54岁的纪检监察员张广权,为赶写材料,竟六天六夜吃住在检察院,熬得脸色苍白,检察长让人强行把他送回家,可他又悄悄骑着自行车回到院里继续写。

这个检察院里,处处浸透着“铁气”、散发着“铁味”的铁人式的工作作风。

铁的纪律

为使检察干警保持廉洁本色,院领导决定在全院开展学习解放军、加强队伍建设的活动。

首先,他们借鉴军队的队列条例。每年春秋干警要进行两次队列训练,从军人的基本动作练起。在一段时间内,干警提前上班,集中训练。平时,进行间断性练习。形成下达命令快、队伍集合快、拉出去快的三快反应能力。

其次,借鉴了军队的纪律条例,狠抓办案纪律、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,推出五条硬性规定:不准私设“小金库”,不允许向企业“化缘”、拉赞助,坚决刹住应酬风,不准在院外设办案点,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和控申举报接待制度。

他们还借鉴军队的内务条例,管理院务,制订出行政、后勤、楼院半军事化管理规范制度。在院领导和干警中呈现“十无”现象,即干警无违法违纪、无以案谋私、无封建迷信、无练“法轮功”、无经商做买卖、无车辆枪支事故、无错案、无超期羁押、无上级协调案件、无信访上告案件等。

科技强检

科技是第一生产力,也是振兴和发展检察事业的巨大力量。他们突出抓了三个方面:一是多投入,提高现代化办公办案能力。二是多途径,培养高层次的检察干警。三是多方式,培训多技能的专业人才。

现代化科技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水平的提高,使该院各项检察工作如虎添翼。

反贪污贿赂、查办各类自侦案件,可以进行全程录像;起诉科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新装备,多媒体取证、多媒体出庭支持公诉的新途径,在证实和制服犯罪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为审判机关公正判决提供了直观、形象的科学依据。

交出一份优秀答卷

1999年,全院共立贪污贿赂大案19件,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8件39人,其他各项工作,无论是在办案数量或是办案质量上,均居全市前茅。

为实现依法监督,检察院还专门成立了监督小组。办案人员主动深入企业、派出所、街道和居民委员会,积极调查线索,确保监督到位。

他们把预防职务犯罪,当作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。对国有大型企业——大庆石油管理局,进行调查走访,提出治安防范建设性意见,并提出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培训班。

近两年来,他们配合大庆市“大招商、大开放、大发展”的三大战略,保护促进本地经济发展。

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秀答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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